藉由與觀光處合作,旅客可透由民宿、飯店業者至中心借用/歸還輔具,提供身心障礙者及行動不便者借用輔具之便利性。
上述服務對象均須經輔具中心工作人員諮詢後確認服務資格。
如有下列情事者,中心得不予提供服務:
以中心目前現有庫存可借用輔具為主(主要為一般輪椅及枴杖類)。
1.請旅客先行與飯店民宿確認可協助來借用,再填寫表單,謝謝!
2.中心服務時間為週一到週五0800-1200/1330-1730,若業者要前來協助借用/歸還,請於服務時間來辦理業務。
輔具借用採「預約制」,應於借用日前5日向中心提出借用登記。
輔具借用期間最多30日,且到期不得續借。
中心將依申請登記日期之排序出借。若中心輔具無庫存可供借用,則暫停此服務,待庫存量充足後再行恢復。
服務期程:方案核定執行日起至112年12月31日止。